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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行仪
作者:善因法师    文章来源:报佛恩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2
堂。

家中不得蓄刀枪、铳炮、钩网等一切害物伤慈之器具。凡与亲戚彼此送礼,当预先说明,改荤腥为布帛或他物。

【待客第八】

凡沙门、居士待宾客,除最初问答来意外,厥后当概以佛法因缘及善恶因果等语客,免谈政事、战事、讼事及世间一切无益杂话。并恒于堂中贴一告白,曰:‘吾家学佛,不谈世事,不用荤酒,不敢歌唱,不伤生物,不用卜筮,不问相命,不奉邪教。恐慢宾客,特此预告。’凡待客饭菜,须用素餐,不得杀鸡宰鱼。万不得已,如父母、兄弟,尚未深信佛法之类。买市中不见杀、不闻杀、不疑为己杀之肉陪之。此专指居士言,若沙门则此亦不能开。待客如此,待工匠亦然。多与工资可也。

凡陪客游观,宜先至经堂观佛经像,次至林园堂阁等处观之。此外,恒于各处张贴经中之觉世语句,而堂中之屏联亦须用经中之觉世语。客若有所需,或请觅事求情等,当乘机告曰:‘君能念佛戒杀,行佛法否?’能则与为,不能则否。凡施贫乏亦然。凡言谈,不得自赞毁他。不得两舌,起人是非。不得陪客琴棋歌唱及博弈等事。客去时,则以经书念佛珠等赠之。觅事:寻找职业工作。

若见长老、法师、诸大德来,当礼拜迎接,更命子女徒眷等,一一礼迎。去时亦当礼拜送之。梵网经云:‘若佛子!见大乘法师、大乘同学、同见同行,来入僧坊、舍宅、城邑,若百里千里来者,即起迎来送去,礼拜供养。日日三时供养,日食三两金,百味饮食、床座、医药,供事法师,一切所需,尽给与之。常请法师三时说法,日日三时礼拜。不生嗔心、患恼之心,为法灭身,请法不懈。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读书第九】

凡沙门、居士读书,宜分别邪正偏圆。凡世之命书相书、兵书、卜筮书、舆地书、仙道书、天文书、图谶书,乃至外道济公降乩、炉火炼丹、黄白、神奇鬼怪、符水、西游封神、伪传才子,及近时各类小说等书,皆不得阅。虽佛经亦须辨其真伪,即属正经,亦不得先取应赴道场经忏习学。

若智力有余,为欲知内外教深浅者,则可翻阅中西宗教、子史、哲学等书,然亦但可涉躐,不得生习学想。若佛经早已洞彻,发心广度众生,欲逗众生机缘,非明了彼书不可者,斯亦稍可涉躐群书。然判断是非曲直,则须以佛经为标准。其未成年之幼童,不能不知国民之普通学者,不在此例。

【为官第十】

居士为官,不得为国使会合战事。梵网经云:‘若佛子!不得为利养恶心故,通国使命,军阵合会,兴师相伐,杀无量众生。而菩萨尚不得入军中往来,况故作国贼!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又不得非法制限。如梵网经云:‘若佛子!皆已信心受佛戒者,若国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自恃高贵,破灭佛法戒律。明作制法,制我四部弟子,不听出家行道,亦复不听造立形像、佛塔、经律。立统官制众,使安籍记僧。菩萨比丘地立,白衣高坐,广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菩萨正应受一切人供养,而反为官走使,非法非律。若国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宝之罪。若故作破法者,犯轻垢罪。’

夫居士为官,既有势位,自当广行法化。可布告曰:‘某某学佛,不食荤酒,不赴酒筵,不受私贿,不抑是非,不妄赏罚。凡尔军民,悉应备知。’于办案时,俟彼此对讯曲直后,即以佛法前因后果为之开导,并劝示今后宜知果报,依佛法国法作安善良民。凡见客时,除问答来意外,悉以佛法语客。署中人员,当于每星期晚间,以佛法因缘开导,各员无不奉行,并能免其诡诈。凡军官对于兵卒,亦须如此,一则令心志纯一,一则免扰国民。凡上级官对下级官,更好于受职之先,询其能依佛法行否,能则与职,否则不授。凡出巡,或出外办案,见其有可教者,即以佛法教之。对于绅商,除示国家社会正务外,悉与之谈佛法并赠佛书,彼无不奉行。

凡在任时,宜劝地方多办慈善公益。卸任时到,宜预先撰一学佛文,散布地方,若辞行然。任中正俸除应用外,当以之印送佛书。盖人生在世,只要能行己之志愿,不必以财产授之子孙,子孙有能,自必能谋正业。否则,授以财产,反遗害子孙。试观世之因受先人遗业,而怠惰废业,败家亡身者,可胜数哉?

或谓学佛者为官,若遇有应处死刑之罪犯,又奚如哉?答曰:‘遇应处死刑者,若稍有可援之处,改处无期徒刑可也。万无可援之处,虽处死刑亦不伤慈。盖除一恶可全百善,并可以警一切。’但于临刑之先,必须对彼讲说因果、佛法及净土等事。昔佛于过去世中,遇一恶人,捆绑百善将杀,佛见不忍,乃自愿舍身还报,即将恶人杀之,救全百善,斯实一大慈也。何可以妇人女子之慈,拟佛法哉!更好处以徒刑,而自则时临监狱,讲演佛法,痛哭悲泣,恳切至极。如近年浙江各监狱之宣讲佛法然,斯则众犯无不受其化矣!

【经商第十一】

居士经商,既无大劳,又极自由,正好依佛法行事。但不得卖假货,不得二价值,不得二斗秤,不得瞒关税,不得欺老小。不得营屠业,不得营酒业,不得营戏妓业,不得营鸡鱼等生物业。不得贩卖男女奴仆,不得贩卖刀网等伤生之具。

凡请帮工,须预先说明依佛行为,否则不雇。凡教商徒,恒以佛法开导,可藉免偷瞒欺哄。凡诸货物,当记一显明号码,不得折扣。客如不受,任其去不得生忿恨。货到无本,不得生贪图。货坏廉售,须明示,不得遮蔽。不放账不负债,心地自然清净。不蔽伪,不欺哄,性天亦极明显。果能如此,虽经商亦不为贪。

【务农第十二】

居士务农,不劳心思,正好依佛而行。惟当细心锄挖,不得伤虫蚁。若偶有误伤,当即念佛念往生咒,助其往生。回家后,当于晚间向佛前忏悔,免其再误。

凡下种时,应念偈云:

‘种无情物,当愿众生,种诸善根,萌菩提芽。’

凡芟草时,应念偈云:

‘芟诸乱草,当愿众生,除诸烦恼,证净法身。’芟:音ㄕㄢ,剪除杂草。

凡锄草时,应念偈云:

‘吾今锄草除恶业,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锄下丧其形,愿汝即时生净土。唵·逸帝律尼,莎诃。三遍

凡收获时,应念偈云:

‘收此稻粱,当愿众生,福慧两足,受净法乐。’

若逢干旱,宜于家中诵《请雨经》或《华严经》。若植森林,载诸荆棘,应念偈云:

‘植此森林,当愿众生,除嗔恚心,长菩提树。’

凡催耕牛,不得打骂,应教云发菩提心。家有子侄,应常教诫,不得打鱼捞虾,自亦不得游猎,不得放火焚烧山林同前。

【司工第十三】

居士司工,工赀既定,无他希望,正好依佛行持。惟身手皆宜勤作,心地恒应光明。凡念佛持咒,参禅作观,于劳动中正好用功,盖身手已成习惯。如缝织等,虽不注意于事,亦不失手伤物。惟有一种须用意者如配药、裁割等,则不能如是,斯可于晓夕行之。观夫世之易于专心者,莫过于司工人,盖无多深虑也。司工:职掌工作。晓夕:早晚。

凡聚众工作时,如采茶、采菱、卷棉等,皆可于中言谈佛法及念佛等。若工司甚群,最好结社念佛,联络感情。久之,主人见其忠良,亦心因之而受感化。余在杭州,见杭之妇女同堂工作,皆同声念佛,闻之敬佩不已。常见他乡风俗,往往以淫词歌唱为乐,殊非仁俗,望各处同仁,在在提倡,如杭之所行,则虽恶乡,亦必化为仁里矣!工司甚群:此指工人甚多。

【作务第十四】

凡沙门、居士作务,不得众劳我逸,不得人难我易,不得人多我少。不得人前我后,故意延挨。不得人重我轻,除力不及。不得迟早失时。不得糊垢污秽。

凡物当珍重,不得随意弃掷。凡洗菜,当三易水。凡汲水,须先净手。凡用水,须谛视有虫无虫,以密罗滤过方用。若严冬,不得早滤水,须待日出。凡烧灶,不得燃腐薪。凡作食,不得带爪甲垢。

凡弃恶水,不得高手当道扬泼,当离地四五寸,徐徐弃之。凡扫地,不得迎风扫,不得聚灰土置门扇后。洗内衣,当拾去蚤虱方洗。夏月用水盆已,须覆,盖仰则生虫。不得热汤泼地上。一切米、面、蔬菜等,不得狼籍,须加珍惜。凡洗手及诸务,皆当默念偈云如左:

洗手偈:‘以水盥掌,当愿众生,得清净手,受持佛法。唵·主迦啰耶·莎诃。三遍

洗面偈:‘以水洗面,当愿众生,得净法门,永无垢染。唵·蓝·莎诃。二十一遍

漱口偈:‘漱口连心净,吻水百花香,三业恒清净,同佛往西方。唵·憨。唵·罕·莎诃。三遍

洗脚偈:‘若洗足时,当愿众生,具神足力,所行无碍。唵·蓝·莎诃。三遍

嚼杨枝偈:‘嚼杨枝时,当愿众生,其心调净,噬诸烦恼。唵·阿暮伽,弥摩隶,尔娃迦啰,僧输驮你,钵头摩,俱摩啰,尔娃僧输驮耶,陀啰陀啰,素弥么犁·莎娃诃。三遍今人用牙粉,不若用杨枝其利益尤大。

浴佛偈:‘我今灌浴诸如来,净智庄严功德聚,五浊众生令离垢,同证如来净法身。’

上各务,皆不得以汤水溅邻人。

【礼诵第十五】

凡沙门、居士念诵,须一字一字连连接继,一版同音,不得每句间歇,不得高低失中,皆须梵音,不得怪音异韵。其中法则,须预先向诸大德前久久习学,不得羞慢不问。若唱梵呗,更须精习,不得临时失仪。盖若不习学,致同诵者动念也。凡鸣法器,不得轻重失音,不得乱鸣法器。凡念诵,不得东西顾视。凡经行,不得前后远隔近挤,不得左右偏曲,不得沿路涕唾,须预先以巾安袖内,以便拭涕藏涎。凡礼拜,须齐起齐落,不得先后。凡问讯,须曲腰至半,不得过与不及。凡合掌,不得十指参差,不得中虚,须平胸高低得所,不得将指签鼻。礼诵毕,须次第鱼贯而出,不得先后。签:插入。鱼贯:前后有序。

【坐禅第十六】

凡沙门、居士坐禅,先须松去衣带袜带,肃清衣服,以软物为坐敦。坐定,默念偈云:‘正身端坐,当愿众生,坐菩提座,心无所著。唵·娃则啰,阿尼钵罗尼,邑多耶,莎诃。三遍’然后以左足安右腿上,复以右足安左腿上名跏趺坐,或安下名半趺坐。次以右掌安左掌上,仰掌向上,以两拇指面相接。坐时腰须直竖,脊背如壁,头少俯,令领与颈触为度。唇齿相著,两目微开,观心下视,正身端坐。不得偏斜,不得移动,不得靠背,不得鼾鼻。坐定后,或数息或持咒,或念佛或作观,或习定或参话头,由各人自择,其法甚多,不在此列。

下坐时,须先开目,以手掌摩擦面门数下,次将身体略略移动,然后将足放下,起立将衣肃清,又平坐少刻,方起立而行。若与众同坐,非鸣磬,不得先开目。坐中咳嗽呵欠,皆须以袖掩口。

【受食第十七】

凡沙门、居士受食,须先合掌,作五种观想:‘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二、忖己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业,应受此食。’食时不得语言,若有客在坐,但应诺而已,食后再说明。不得笑,不得太缓太速,不得身伏桌上,不得跋足。不得蹲坐,须端身正坐。

不得以食与邻人及摘与狗。不得皱眉厌恶食。不得弹爪头层物触邻人。不得喷食触邻人。不得嚼食有声。不得使碗筷羹等有声。食中有虫体,宜密掩藏之,勿使邻人见。如挑牙,当以袖掩口。不得见美味生贪心恣口腹。食中有谷,去壳食之。不得食五辛。不得大抟食。不得大张口待食。不得抟食遥掷口中。不得遗落饭食。不得颊食,不得□食。不得以舌舐食。不得手把散饭食。不得污手持食器。桌上不得碗筷狼籍,须排列齐整,不得使汤菜蔓筵。食讫,不得以指剧碗钵食。不得含食语而起行。非在斋堂随众食,须自添食,不得令人接碗,除自系尊长或老病,作客亦然。抟:以手捏食物成团状。颊食:吃饭两颊鼓起。

上但专指寻常桌上受食而言,若在丛林斋堂随众食,则当依威仪门第五章习行,此不重述。

【睡眠第十八】

凡沙门、居士睡卧,不得仰卧、覆卧、及左胁卧。当以右掌枕头,左掌搭膝,右胁而卧,名吉祥卧。又宜独榻,不得与人同榻,虽居士自己夫妇亦不应恒。临睡时,不得多用思想,想则睡不能眠。当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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