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帝君阴骘文广义节录卷下
举步常看虫蚁
(发明)牛羊犬马,世俗犹或怜之,若言爱惜虫蚁,无不笑其愚矣。独不思形有大小,性无大小。若谓大者杀之有罪,小者杀之无罪,则人身虽大,终逊于牛,与其杀牛,不如杀人,而天下之至尊且贵者,无如摩竭大鱼矣(摩竭大鱼,鳞甲内痒,以身揩玻璃山,海水皆赤)。帝君此语,欲人泯乎大小之见,一举足而不敢忘戒杀也。
(发明)牛羊狗马,世上有些人还能怜爱它们,如果说爱惜虫蚁,就没有人不会嘲笑,认为这个人太愚蠢。人们不去想一想,众生的形状有大小,但本性并没有大小。如果说大的杀了就有罪,小的杀了就没有罪,那么人的身体再大,也不能超过牛,与其杀牛,不如杀人,天下最尊贵的就不会超过摩竭大鱼了(摩竭大鱼鳞甲发痒时,身体去擦玻璃山,海水都会变红)。帝君告诫的话,是要消除我们心中对生命有大小不同的看法,劝我们举手投足都不要忘记戒杀。
世人举足动步,无不是罪。即以行路而言,一生误伤物命,不知几千万万矣!曾见沙弥律中,有行步不伤虫蚁咒,甚为简易,宜于每日清晨,未下床时,先默念佛号数声,祝曰:“从朝寅旦直至暮,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足下误伤时,愿汝即时生净土。”随持咒七遍,咒曰:“俺地利日(音支)利娑婆诃。”持过七遍,然后投足于地,则无误伤之患。按此咒,不问智愚,人人可诵,子弟六七岁时,即宜教之,习惯,则仁慈之念。自幼培植。未始非鸡鸣而起,孳孳为善之助也!
世人举足动步无不是罪,就以走路来说,一生误伤的生命不知道有几千万亿了。曾经看见沙弥律中有一个走路不伤虫蚁的咒子,非常简单,应该在每天清晨没有下床以前,先念佛号数声,祈祷说:“从朝寅直至暮,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足下误伤时,愿汝即时生净土。”然后念咒七遍,咒语是:“俺地利日利娑婆诃。”念过七遍后,再在地上走路,就不用有误伤的担心了。这个咒子,不管智愚,人人可念,小孩六七岁时,就应当教给他念,念成习惯,那么仁慈的品德从小就得到了培植。这难道不是黎明即起、孜孜为善的补助吗?
下附征事(一条)
忍饥护虫《法句喻经》
佛在祇园说法,有新学二比丘,从罗阅祇国来。道路辽远,又值亢旱,渴乏欲死。偶见地穴中,有升余水,中多细虫,不可取饮。一人:“且当饮之,救得我身,然后见佛。”一人曰:“既破佛戒,即见何益?”遂忍渴而死,其神即生忉利天,自识宿命,手持香花,来供养佛。其饮水者,经日乃至,泣告其苦。佛言:“我久知之。”因指天人示之曰:“此即与汝同来者,今先至矣。不奉我戒,虽云见我,我不见汝也!”
佛在祇园说法时,有初学佛的二位比丘,从罗阅祇国来见佛。道路遥远,又正碰上发旱,途中干渴,快要死了。忽然看见一个地洞里有一升多水,水中生了很多小虫,不能喝下。其中一个说:“暂且先渴下它,救活我的身体,才能见佛。”另一个说:“既然破了佛戒,就是见了佛又还有什么利益呢?”他就忍住干渴,终于死了,神识生到了忉利天,自己知道自己的前世,就手持香花,来供养佛。那个饮水的,过了几天才到,向佛哭诉一路的艰苦。佛说:“我早就知道了。”就指着天人对他说:“他就是和你同来见我的人,但已比你先到了。不守我的戒,虽然见到了我,实际上是没有见到我啊!”
(按)佛制空缸甏之类,宜覆不宜仰。何以故?诚恐仰之而积水生虫,且因用之而弃水杀虫也。盖夏秋之间,地上苟有积雨,过一两日,未有不出虫者,所出之虫,无有不干死者。故开通阴沟,使家中不积水。不以沟内泥水,灌溉花木。新受雨水,必先投炽炭于内。不以鱼肉之骨,及腥膻之物,狼藉在地,以致引诱群蚁,被人践踏。皆所以预杜杀机也。
(按)佛规定空缸空瓮这些东西,应当覆盖在地,不能口子向上。为什么呢?因为口子向上,就会积下雨水生虫,一使用就会倒水杀虫。在夏秋之间,地上一有积雨,过一两天,就会生出小虫来,生出的这些虫,没有不干死的。所以还要开通阴沟,使家中不积水。不用沟里的泥水,灌溉花木。刚刚落雨所积的雨水,一定用红炭投进去,把它弄干。不把鱼肉骨头和腥膻的东西,乱丢在地,这样会引诱蚂蚁,被人踩死。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提前杜绝杀机。
禁火莫烧山林
(发明)人遇火灾,未必皆丧身命。独至山林被焚,则一应飞走者、鸣者、跃者、无足、二足、四足、多足,尽歼烈焰矣!此种罪孽,多出之恶少。禁之莫烧,为功最巨。碱水、盐汁、沸汤、石灰浆,皆不可泼于有虫之所。
(发明)人遇到火灾,未必都会丧命。唯独火烧山林,则一切飞的、叫的、跳的、无脚的、两脚的、四脚的、多脚的,都会死在烈火之中了!犯下这种罪孽的人,多是那种不务正业的恶劣青年。禁止他们犯罪,功劳最大。碱水、盐汁、热汤、石灰浆,都不要泼洒到有虫的地方。
下附征事(二条)
以身济兽《大智度论》
过去无量劫前,有大树林,多诸禽兽,野火来烧,三面俱炽,唯有一面无火,而阻于河。众兽穷迫,逃窜无地。佛言:“吾于尔时,为大身多力鹿,以前后脚,各踏两岸,将身横踞水上,令众兽踏背而过,皮肉俱烂,以慈悲力,忍之至死。最后一兔来,命已垂绝,强自努力,令彼得过,过已,折脊堕水而死。”佛言:“若我自述宿世,如是苦行,穷劫说之,犹不能尽。”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片大树林,生长着很多动物,突然烧起了一场大火,三面都挡住了去路,只有一面无火,但又被河水挡值。情况非常紧急,禽兽无路可逃。佛说:“当时,我是一只大鹿,最有力气,在这个时候,我就迈开前后腿,踏住河的两岸,把身体横在水上,让大家踩着我的背过去,皮肉被踩得稀烂,但我凭借慈悲的力量,一直强忍到死。最后一只兔子过去时,我快要死了,但还是努力强忍,让它过去。当大家全部过去以后,我的脊梁就折断了,掉到水里死了。”佛说:“如果我讲述自己前世的苦行,不管多长的时间,也难以说尽。”
(按)佛言:“尔时前所度者,诸弟子是也,最后一兔,今须跋陀是也。”
(按)佛说:“当时先过河的,就是现在的各位弟子,最后过去的兔子,就是现在的须跋陀。”
补:佛之所以为佛,就是因为他已与众生打成一片。佛的菩萨苦行,多少时间也说不完,这决不是夸张。由菩萨到佛,就是不停地度人的过程。但是世上有那些自封为菩萨或大师的人,以小神小通愚弄世人,我们就要百倍警惕。度无量众生以后并不作有度之相,这才是真正的菩萨。
烧虫受谴《功过格》
扬州何自明,开茶馆于石塔寺前,家多树木,每扫叶焚之,及病,且死,忽自言曰:“吾一生以来,所烧树叶无算,初不知其为罪,岂料其上虫蚁无算?今冥司以此罪吾,殆不可复赎矣!”言讫而死。
扬州何自明,在石塔寺前面开了一家茶馆,他家周围有很多树木,有一次扫树叶去烧毁后,就得了重病,已经快要死了,忽然自言自语说:“我一生烧毁了无数树叶,以前不知道有大罪过,哪里料想到树叶里面有无数虫蚁呢?现在地府追究我的罪行,后悔也已经来不及了!”说完就死了。
(按)竹木之朽者,多生蛀虫白蚁于内,皆不可作薪,岂特树叶乎?按经典言,灯焰之上,有微细众生,吞食其烟,人气一吹即死,凡眼不识,唯有天眼者,方能见之。故佛教比丘不得以口气吹灭烛灯。
(按)朽坏了的竹木,里面会生出许多蛀虫白蚁,都不能用作柴烧,哪里仅仅是树叶呢?经典上说,灯火光上,有些很小的众生,正在吃烟,人的气一吹就会死,凡人的眼睛看不见,只有开了天眼的道人才看得见。所以佛教比丘不能用口里的气去吹灭灯烛。
点夜灯以照人行
(发明)黑夜难行之处,忽然予以一灯,是犹呼无目者,而予以双眸,挽既去之太阳,而邀其未光也。何惠如之?是故有灯,则眼前了了,故施之者,当得明目报。有灯,则心无忧虑,故施之者,当得欢喜报。有灯,则不履污秽泥途,故施之者,当的洁净报。有灯,则犬吠不惊,故施之者,当得无畏报。有灯,则不令人疑,故施之者,当得举动光明报。有灯,则不致跌扑损伤,故施之者,当得无病报。有灯,则不堕落溪河井涧,故施之者,当得长寿报。孰谓点夜灯者,独照人行乎?
(发明)黑夜难行的地方,忽然放置一盏灯光,就好比给瞎子安上了双眼,给黑夜送来了太阳。有什么样的好事能比得上呢?因此,有灯则眼前了了分明,施舍的人就会得到眼光明亮的果报。有灯则心中没有忧虑,施舍的人就会得到欢喜快乐的果报。有灯则不踩到烂泥污秽的地方,施舍的人就会得到清洁干净的果报。有灯则狗叫不受惊,施舍的人就会得到无所畏惧的果报。有灯则消除别人的疑心,施舍的人就会得到举动光明的果报。有灯则不跌倒损伤,施舍的人就得到健康无病的果报。有灯则不掉进山沟河井,施舍的人就会得到长寿的果报。谁说点夜灯,单单是照见别人走路呢?
世人生不知来,死不知去,俄而入一胞胎,俄而出一胞胎,尽在黑暗中轮转。谁是有灯以照者?自佛言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而后前世后世,恍然各有一灯矣!修行十善,照之以生天也;受持五戒,照之以为人也;归依三宝,照之使不入三途也。是则燃智慧之灯也!
世上的人,在生不知道从哪里来,死了不知道到哪里去,一下子投胎,一下子出胎,只是在黑暗中轮回。是谁用灯照见我们前进的道路?就是伟大的佛陀啊!佛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这个道理一讲出来后,我们的前世和后世就仿佛有了一盏指路明灯了!修行十善,就照见升天;修行五戒,就照见做人;归依三宝,就照见不堕落三恶道。这正是点起了一盏智慧之灯啊!
补:或许有人会问:生活上的灯怎么变成寓意上的灯?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点夜灯虽然是生活上的事,但因为灯的含意是非常丰富的,所以得到的福报就自然无量边。如果代佛弘法,为众生点智慧之灯,那就从根本上指示了世人前进的方向,由此所得的就不是世间的福报了,其结果是生命的真正解脱,走向涅槃。
下附征事(二条)
贫女施灯《阿阇世王受决经》
阿阇世王,用百斛麻油,自宫门至祇园精舍(在舍卫城南六里),靡不周遍。时有贫穷老母,见王作福,私自感伤,乃以两钱买油,用以供养。时两钱油应得二合,卖油者嘉其至诚,复赠三合。计此油不能半夕,老母私自誓云:“若我后世,得道如佛,愿此灯通宵不灭!”是夜,王所点灯,或明或暗,种种不同,唯贫母之灯,光明达旦。明日,目连以袈裟扇之,灯光益明。佛言:“此光非汝威神之所能灭,此母宿世已供养百八十亿佛,却后三十劫当得作佛,号曰‘须弥灯光如来’,只因宿世未尝布施,故今贫穷。”
阿阇世王拿出百斛麻油,从宫门到祇园精舍,到处都点上灯。当时有一位贫穷的老婆婆,看见国王做好事,心里非常感伤,就拿两钱去买油,用以点灯。二钱只能得二合油,卖油人很受感动,赞赏她的至诚,就赠送给她三合。估计这些油还点不到半夜,老婆婆就暗暗发誓说:“如果我后世得道象佛,但愿这盏灯通宵不灭!”这天晚上,国王点的灯,或明或暗,种种不同,唯独老婆婆的灯,通宵达旦,光明如昼。第二天早晨,目连用袈裟扇这盏灯,灯光反而更加明亮。佛告诉目连:“这盏灯不是你的威神力量所能熄灭的,这位老婆婆已经在前世供养一百八十亿佛,再过三十劫就会成佛,号‘须弥灯光如来’,只因为前世没有布施,所以今世贫穷。”
(按)所谓修慧不修福,罗汉应供薄也。然则布施之事,诚不可已矣!
(按)所谓“修慧不修福,罗汉应供薄”。那么布施的善行,实在不能停止啊!
窃油现果(其亲面述)
昆山石浦镇,有一观音堂,荒凉殊甚。康熙初年,有人杀兔于其内,欲烹而无油。一人指佛前灯油示之,其人遂取以烹。食兔甫毕,而两目忽瞽,遂终其身。
昆山石浦镇,有一个观音堂,非常荒凉。康熙初年,有人在里面宰杀兔子,想要烹煮,但缺少油。一个人指着佛前的灯油,他们就取下来烹煮。刚刚吃完兔子,两眼就瞎了,终身残疾。
(按)若据戒律,则佛前灯油,尚不可以供菩萨,况凡人窃取乎!况又窃以烹兔乎!失明之报,未尽其罪也。
(按)如果按照戒律,那么佛前的灯油,不能拿去供养菩萨,何况是凡人的偷取呢!又何况是偷取烹煮兔子呢!它的报应,绝对不就是眼瞎罢了,以后的痛苦将是无量无边。
造河船以济人渡
(发明)临流踯躅,叹隔河千里之难。忽然载而渡之,是所谓绝处逢生也,予人以绝处逢生,其人亦必绝处逢生矣!
(发明)面临滔滔江河,徘徊不前,感叹隔河千里的困难。忽然有船使他渡河而去,真是绝处逢生了。使别人绝处逢生,他自己也一定会绝处逢生!
从江河中渡人,其功固大;从生死中渡人,其功尤大。从江河中渡人者,恩在一时;从生死中渡人者,恩在世世。
从江河中渡人,功德当然很大;从生死海中渡人,功德就更大。从江河中渡人,恩惠只在一时;从生死海中渡人,恩惠就延及世世代代。
一切凡夫,皆在生死轮回之此岸,唯有六种大功行,可渡之而到于彼岸。彼岸者,诸佛菩萨超出三界之岸也。六种大功行,即六波罗蜜也,所谓布施度悭贪,持戒度恶业,忍辱度嗔恚,精进度懈怠,禅定度散乱,智慧度愚痴也。
一切凡夫俗子,都在生死轮回的此岸,只有六种大功行,才能渡到彼岸。彼岸就是诸佛菩萨出三界之岸。六种大功行就是六波罗蜜,所谓布施度悭贪,持戒度恶业,忍辱度嗔怒,精进度懈怠,智慧度愚痴。
下附征事(一条)
志存济溺《懿行录》
明杨少师荣,字勉仁,闽之建宁人,世以济渡为业。时遇溪涨,冲毁民居,溺死者顺流而下。他舟争取货物,独少师曾祖与祖,专意救人,货物一无所取。乡人共笑其愚,答曰:“我渡值,足以自给,妄取,非吾愿也。”迨少师父生,家渐裕。忽有道者过曰,汝祖有阴功,子孙当贵显,宜葬某地。遂如言葬之,即今白兔坟也。后生少师,弱冠登第,位至三公,曾祖祖父,皆赠如其官。
明朝少师(官名)杨荣,字勉仁,福建建宁人,祖辈从事船渡工作。有一年,遇上溪水暴涨,冲毁民房,被淹死的尸体顺流漂下。其他的船都去争抢水上货物,唯独少师的曾祖和祖父一心一意地救人,没有取回一点货物。乡里人都笑他们太愚蠢,他们就回答说:“我们驾船的钱已经足够自养了,乱取不义之财,不是我们的愿望。”等到少师父亲生下来时,家里渐渐富裕了。忽然有一个道人路过家门口说:“你们祖辈有阴德,子孙就会显贵了,可把自己的亲人葬到一块好地上。”家里就按他说的去埋葬,就是今天所说的白兔坟。后来生下少师时,年纪很轻就考上了,地位达到三公(辅助国君掌握军政大权的最高官员),曾祖和祖父都受封了相应的官名。
(按)康熙丙子年六月初一夜半,崇明县海潮大至,飘去沙镇一十八所,人畜器械,蔽水而下。有人伏于大柴堆上,浮海而来。未及到岸,而岸上居民某,利其柴,渐渐以物钩取。不意柴堆忽散,其人溺死。方至薄暮,取柴者忽发颠狂,自言:“我一家四口俱死,唯我尚可独生,今汝即害我,我决不汝饶矣!”其人即是夕暴亡。可见,志在利人者,己亦未尝不利。志在得财者,财亦终不可得。善士乐得为善,恶人枉自为恶。良不诬也!
(按)康熙丙子年六月初一夜半时分,崇明县海潮猛涨,冲走沙镇一十八所,人畜器物伴水而来。有一个人伏在一个大柴堆上,被海水冲向岸来。还没有到岸时,有一个人想得到柴木,就用钩子去钩柴。没有料到钩子一钩,柴堆忽然散开,柴堆上的人就被淹死。刚到傍晚,取柴人忽然发颠,自言自语说:“我一家四口人,都被淹死,唯独我还有幸存的希望,今天你既然害了我,我也不会放过你!”这个人当晚就暴亡。由此可见,利益别人的人,自己也获得了利益。一味贪财的人,财物最终还是不属于自己。好人乐得好处,恶人冤枉获得苦报。真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啊!
勿登山而纲禽兽
(发明)同一羽族也,以禽鸟视鸡鹜,则大相径庭。盖鸡鹜之宿业重,故招决定杀果;禽鸟之宿孽轻,故得未定杀果。若登山而纲之,是使孽轻者亦招重报矣,其孽非自吾造乎!
(发明)虽然身上都长着羽毛,但禽鸟和鸡鸭就大不相同。因为鸡鸭的罪业重,所以就一定会得到被杀的报应;禽鸟的罪业轻,所以就不一定得到被杀的报应。如果登山捕捉禽鸟,这就是使罪业轻的众生得到了被杀的重报,这杀生的罪业就是我们自己造的了!
《梵纲经》云:“若佛子见异类,当默念云‘汝是畜生,当发菩提心!’若不尔者,犯轻垢罪。”则见诸禽鸟,犹当发心救度,反欲纲而食之,可乎哉!
《梵纲经》说:“如果是佛弟子看见动物,就应当心里默念‘你是畜生,应当发菩提心!’不这样去想的,就犯了轻垢罪。”那么看见各种禽鸟,想要救度它还来不及,怎么还能忍心捕捉吞食呢!
阎浮提山林树木中,共有四千五百种鸟(出藏经)。虽极羽族之变,而其贪生畏死,则一也。彼方藉山林以作栖息,乃一旦纲之,使其母离子散,招报亦属非浅!
地球上的山林树木中,一共生长着四千五百种鸟。虽然它们的羽毛长得各不相同,但贪生怕死是统一的。它们正凭借山林作为栖息的地方,而人类一旦捕捉,就会使它们母离子散,由此感招的报应就一定不是一般的了!
禽鸟之死,不止于纲,纲既不施,则其不得用弩箭火枪,以及毁巢取卵,益可知矣。
禽鸟死亡,不只是在网上,不去撒网,也不去弓箭火枪射鸟,以及毁窝取蛋的事情,都不要去做。
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猎取禽鸟的武器越来越先进。由于人心不古,打鸟的人越来越多,许多的鸟类已经绝种或者濒临绝种。人们已经严重地感觉到人与自然已经失去平衡,许多有识之士正在紧急呼吁保护地球上的珍稀动物!断除动物的生命,也就是断送人类的生命,我们要象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动物。全世界各国都出台了珍稀动物保护法,偷猎珍稀动物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禽鸟是人类最友好的伙伴,请不要欺凌这些可爱的朋友!
下附征事(三条)
鹦鹉始末《贤愚因缘经》
舍卫国须达长者家,有二鹦鹉,禀性黠慧,解人言语。见比丘来,先告家人,令出迎送。阿难见之,为其说四谛苦集灭道,二鸟闻法欢喜。栖于树上,以宿业故,为野狸所食;由闻法故,其神生于四王天。佛言:“此鸟尽四王天寿,当生于忉利,忉利寿尽,生于夜摩,夜摩寿尽,生于化乐,化乐寿尽,生于他化自在,他化寿尽,还生化乐,以至四王。如是往返七次,当生人中,出家修道,一名昙摩,二名修昙摩,成阿罗汉。”
舍卫国须达长者家里有两只鹦鹉,天性机灵聪明,能听懂人说的话。看见比丘来了,就先告诉家人迎送。阿难看见了,就为它们说苦集灭道四谛法,它们听了很欢喜。后来鹦鹉睡在树上,因为前世的恶业,被野猫吞食;因为听法的功德,死后神识生到四王天。佛说:“这两只鸟在四王天的寿命完了以后,就会生到忉利天,在忉利天的寿命完了以后,就会生到夜摩天,在夜摩天的寿命完了以后,就会生到化乐天,在化乐天的寿命完了以后,就会生到他化自在天,在他化自在天的寿命完了以后,就会回生到化乐天,再到四王天,这样反复七次,就会生到人类中来,出家修道,一位名叫昙摩,另一位名叫修昙摩,都获得了阿罗汉果。
(按)虽闻四谛,仍被狸吞,知定业之难免也;虽被狸吞,终出三界,知佛法之当闻也。彼求生净土者,苟其平日精进修持,发宏誓愿,无论其不能坐脱立亡,纵使蛇伤虎噬,亦何碍其为生西方乎!
(按)虽然听说了四谛的道理,但仍然被野猫吞食,可见过去的业报难以避免;虽然被野猫吞食,但最终出了三界,可见佛法听闻的利益。那些求生净土的人,如果平时勤奋修持,发大誓愿,那么不管他是否能够坐脱立亡,还是被蛇咬伤或者老虎吞食,都不妨碍他往生西方啊!
鸽得人身《法苑珠林》
唐并州石壁寺,有一老僧,日诵《法华经》及《金刚经》。贞观末,有鸽巢于其室,俄出二雏。僧日以饭饲之,后俱堕地死,因收葬之。经旬后,僧梦二小儿谓曰:“吾等先有小罪,遂受鸽身,近闻法师诵经,当脱此禽身,托生于某村某姓,过十月后,当诞生也。”僧如期往,其家果生二子,呼为鸽儿,两儿并应,一应之后,岁余始言。
唐朝并州石壁寺有一位老僧,每天都念诵《法华经》和《金刚经》。贞观末年,鸽子在他的房子里做了一个窝,不久就生出两只小鸽子。老僧每天用饭食喂养它们,后来都掉到地上摔死了,老僧就把它们收埋。过了十来天,老僧梦见两个小儿对他说:“我们原来因为犯了小罪,就投胎变鸽子,近来因为听法师诵经,就脱离了鸽子身,投生某村某姓,再过十个月,就会出生。”老僧按他们讲的日期去看望他们,到那个人家,果然生下两个儿子,喊他们鸽儿,他们一齐答应,但答应以后,再过了一年多才会说话。
(按)初生天者,犹忆宿世之事,迨见天女,遂迷失本心,不复记忆。鸽儿之应,犹是初生未忘耳。
(按)刚生天的人,还能记忆前世的事情,等看见天女以后,就迷失了本心,不能再记忆了。鸽儿的应答,就是刚生时还没有忘记他们的前因。
骨节寸断(昆人目击)
昆山东关外三里,有玉柱塔,壁立江浒,上多鸟雀,有童子惯取其卵。一日登其最上层,正欲毁巢,忽失足坠。时有太仓船过,亲见此童从檐际坠下,凡三四颠倒,而后及地,寂然无声。视之,骨节寸断矣(此康熙二十五六年事)。
昆山东关外三里处,有一座玉柱塔,耸立在江边。很多鸟雀都在塔上栖息,一个小孩经常到塔上取鸟蛋。有一天,这个小孩又登上了塔的最高层,正想要毁坏鸟窝时,忽然失足坠下。当时有太仓的船在这里经过,船上的人亲眼看见小孩从塔檐的边际坠下,中间打了三四个筋斗,然后就落地了,悄然无声。走近一看,原来连骨头都摔成碎块了。
勿临水而毒鱼虾
(发明)阎浮提大海江湖中,共有六千四百种鱼(出藏经)。虽极水族之繁,而其贪生畏死,则一也。彼方赖水以为窟宅,乃无故毒之,使其尽歼厥类,可乎!
(发明)地球上的大海江湖中,一共有六千四百种鱼类。虽然鱼类种族繁多,但它们贪生怕死则是统一的。它们以水为家乡,我们无故去毒害,使它们绝种,可以吗! 鱼虾所畏,不止于毒,毒既禁止,则其不得用纲罟罾钓,以及张簖绝流,更可知矣。
鱼虾害怕的不仅仅是毒药,既然禁止毒鱼了,也不能用网、罾、钓等工具抓鱼,更不能插上栏杆,干水捕鱼。
下附征事(两条)
神鱼送子(浙中袁午葵述)
休宁县燕塘村,附近有一大潭。康熙三年,潭内忽产异鱼。渔人捕其小者售之,然其鱼有格外之臭,买者绝少。有一神鱼,遇网即穿,莫之能得。渔人程二恨之,蓦以大铁叉刺鱼,鱼忽跳跃,以尾击伤其目,一目随瞽。程二益愤,将以石灰淹之。鱼遂托梦于里长某,里长随呈县,出榜文禁之。将半月,复梦鱼曰:“吾奉龙王朝齐云,暂寓潭中,所随甲兵,半已损折,赖汝得以复返,今将别焉!汝固无子,谨以一男,嗣汝之后,用以报德。”明日风雷大作,近潭茅屋,瞬息飞散,神鱼不知所往。
休宁县燕塘村附近有一个大潭。康熙三年,潭水里忽然生长出一种奇怪的鱼。捕鱼人捕到一些小的去出售,但这种鱼格外臭,很少有人买。有一头神鱼,遇到鱼网就穿破了,没有办法能奈何它。捕鱼人程二很愤恨,用一把大铁叉突然向鱼刺去,鱼出其不意地从水里跳出来,用尾巴击伤了他的眼睛,随即就瞎了。程二更加气愤,打算散石灰下去毒鱼。神鱼就托梦给里长,里长随即把情况向县里报告,县里就出榜禁止。过了半月,里长又梦见鱼说:“我奉龙王的命令到齐云来,暂时寄居潭中,现在跟随的甲兵,已经损伤一半,依赖您的恩德才能回去,今天就和您告别了!您本来没有儿子,我就敬送一个男儿作为您的后代,用以报答您的恩德。”第二天,忽然下起一场大雷雨,靠近水潭的茅屋,一瞬间就飞散了,神鱼从此不知方向。
(按)袁午葵先生,于次年到齐云,雇休宁一舟,其舟子,即程二胞兄也。午葵至书于余,而述其事。
(按)袁午葵先生第二年到齐云,在休宁雇请了一条船,船主正是程二的胞兄。午葵写信给我,并且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鳝救回禄(崇川徐善陈述)
兰溪童际飞,开药肆于崇明。康熙癸丑,买鳝鱼若干放之。数日,梦鳝喷水救火,旁一神曰:“此酬德也!”寤而不解其故。未几,其邻家失火,延烧将及,忽风转得免。方知为救鳝之报。
兰溪童际飞,在崇明开药店。康熙癸丑,买了一些鳝鱼放生。几天后,梦见鳝鱼喷水救火,旁边一位神说:“这是报答救命的恩德啊!”醒来不知其中是什么意思。没有多久,邻家失火,就要烧到童家了,正在这时,突然转了风向,童就免除了火灾。到这时,童才知梦所预告的是鳝鱼报恩。
(按)是岁,余托徐子塑地藏大士,其明年新正,请像来昆,札中并录其事,故知之。
(按)本年我托徐子塑地藏菩萨像,第二年正月,请像到昆地来,笔记中记录了这件事,所以知道详情。
勿宰耕牛
(发明)(原版本缺五行,每行二十字)牛能代人以耕不能自免于戮者,其故在于口不能言也!奈何吾吾具能言之口,能言之手,而不代其号呼乞命,作为短歌,以相感动乎!
(发明)牛能代人耕田却不能免除被杀的痛苦,原因在于它的口不能说话啊!我们有能说话的口,有能写字的手,怎么能忍心不代它呼喊讨命,并且编写短歌,来感动大家呢!
附录
耕牛乞命歌
大杖打耕牛,何不勤勤走。耕牛含两泪,一步一回首。颈穿足力疲,有苦难开口。望得田禾熟,牛病毛将秃。不念从前劳,反付屠人戮。耕牛怨莫诉,临去还踯躅。蓦尔吐人言,且拜且啼哭:吾到君家来,报君殊不薄。一面小心耕,一面受鞭扑。餐餐唯水草,未尝嫌淡泊。吃尽千般苦,禾头方有谷。谷既在禾头,买我置鼎镬。君得吾之钱,吾受君之毒。肠断骨犹疼,命在皮先剥。留我过残冬,天当赐汝福。君既有爱子,吾亦怜鞠育。必欲杀我身,劝君饶我犊。寄语贤牧童,莫打耕牛畜。自恨我前生,何故贪牛肉。半斤还八两,此理明如烛。官禁杀牛时,吾受屠人嘱。得钱容私宰,饱得妻孥腹。不想到朝,酬偿如此速。不见慈心人,化作披毛畜。但见杀生者,临终恶鬼逐。三代不食牛,名列登科录。怨怨递相啖,旋转如车轴。我是作孽报,君莫为其续。后牛哀后牛,苦楚转相属。作此乞命歌,请君三复读。
大棍打耕牛,为何不快走。耕牛两眼泪,一步一回头。眼花脚无力,有苦难开口。等到稻谷熟,牛病毛已秃。不念从前劳,反卖给屠夫。边走边流泪,突然把苦诉:我到您家来,报答并不薄。一面小心耕,一面受鞭扑。餐餐吃水草,从不嫌淡泊。吃尽千般苦,稻禾才有谷。收谷进粮仓,弃我于油锅。您卖我得钱,我却受煎熬。肠断骨犹疼,命在皮先剥。如留我过冬,天将赐你福。您既有爱子,我也怜幼犊。定要杀我身,劝您饶我犊。寄语小牧童,不要打耕牛。悔恨我前生,为何贪牛肉?半斤还五两,莫以强欺弱。出榜禁杀牛,看见若无睹。私自宰耕牛,唯利就自图。不想到今朝,报应如此速。不见好心人,变成披毛畜。只见杀生者,临终恶鬼捉。三代不食牛,必定得大福。怨怨要相报,不要结冤仇。我是前车鉴,您莫步后尘。后牛哀后牛,无穷受痛苦。作此讨命歌,请您反复读。
下附征事(两条)
三十二条
舍卫城中,有一长者,其最小妇,名毗舍离,才智无两,波斯匿王以妹待之。其家有三十二子,皆力敌千夫。最幼一弟,乘象过桥,逢宰相子,掷之桥下而伤。乃欲谋报仇,制七宝马鞭三十二,阴藏利刃于内。到毗舍离家,每人各赠其一。而又密奏于王,谓此三十二人,天下无敌,今阴怀异志,利刃在鞭矣。王即索之,信以为实,尽斩三十二人头。函封甚固,送至毗舍离家。而是日毗舍离,正请佛斋僧,见王送函来,谓是助其斋供,欢喜欲开。佛不听许,待僧食竟,佛为说法,毗舍离遂得阿那含果。然后开函,见是三十二头,由断爱欲,不生衔恨。而三十二家妇,皆大豪贵。共集兵马,欲往报仇。王时大恐,趋至佛所,兵遂围绕祇洹,伺王欲杀。阿难问故,佛言:“过去世,此三十二人,共盗一牛至老母舍,将欲杀之,老母欢喜,为备杀具,食之皆饱。尔时牛者,即今王是;盗牛者,今三十二人是;老母者,今毗舍离是。因杀生故,多生以来,常被其杀;由老母见杀欢喜故,多生以来,常见三十二人被杀愁苦。”于是三十二妇家,闻佛所言,忿怒顿息,不敢攻王,向王忏悔。王亦释然,不问其罪。
舍卫城中有一位长者,最小的妾叫做毗舍离,才智双全,波斯匿王把她当妹妹看待。她有三十二个儿子,都力大无穷。最小的一个,乘象过桥,碰上宰相的儿子,就把他摔伤在桥下。宰相子怀恨在心,暗中谋划报仇,制成三十二条七宝马鞭,内藏利刀,到毗舍离家,每人各赠一条。又偷偷报告国王,说这三十二个人,天下无敌,现在阴谋造反,马鞭里都藏着利刀。国王派人搜查,果然马鞭里藏有暗器就立即斩下了三十二人的头。然后把人头封得严严实实,送到毗舍离家。这一天毗舍离正在请佛斋僧,看见国王送东西来,以为是帮助斋戒,非常欢喜,想要打开。佛不准她打开,等僧人饮食完毕以后,佛就对她说法,毗舍离得阿那含果。这时才打开盖子,看见了三十二颗头,因为断除了爱欲,就不生仇恨心。三十二人的妻家都是大豪贵,集合兵马,决心报仇。国王非常恐惧,逃到佛的住所,兵马就围住了祇洹,寻找机会,要杀国王。阿难启问其中缘故,佛说:“过去世时,这三十二个人一起偷了一头牛,走到一个老太婆家里,老人很高兴,为他们准备杀具,大吃一顿。当时的牛就是现在的国王,偷牛的人就是现在的三十二人,老婆婆就是现在的毗舍离。因为三十二人杀牛,所以以后多世他们就被牛杀;因为老婆婆见杀欢喜,所以多世就常常看见三十二人被杀而愁苦。”三十二家亲族听佛所说,愤怒顿息,不敢再杀国王,一起向国王忏悔罪过。国王也赦免了他们的罪。
(按)三十二人,生处豪贵,复自有故。佛言:迦叶佛时,有一女人,以香涂塔,三十人共往助之。故多生以来,常处尊贵,恒为母子。今值佛故,各得道迹。
(按)三十二人出身豪贵,都有前因。佛说:迦叶佛时,有一个女人,用香涂塔,三十二人一起帮助她。所以多生以来,他们经常生在尊贵家庭,并且互为母子。现在遇佛,又各得道果。
一牛三还《感应篇解》
万历己丑,太原船户王彦须,借富翁某银一两八钱,未偿而死。一日,富翁见王腰系白带,走入牛坊,少顷,报牛生犊,视之,腰下有白纹。牛既壮,使牧人卖之,瞩其止取价一两八钱。路遇何屠,如其价买去。后有农夫,见其强健,欲买以耕田,增价至二两六钱买得。其牛善耕,且不须人照管。一日无故死山岩下,农恨甚。既而知富翁家卖出,因问此牛何故止卖一两八钱。富翁曰:“此牛即王彦须也,彼所负止一两八钱耳。”何屠闻之,始大悟曰:“王欠我肉钱八钱,我故多卖其八钱耳。”久之,农亦恍然曰:“我曾欠王彦须银未还,然则今亦还矣。”因共叹异。
万历己丑,太原船户王彦须,借了一个富翁一两八钱未还就死了。有一天,富翁看见王腰系白带,走进牛栏里面去了,一会儿,就报告牛生了崽,走去一看,腰下有白纹。牛长大后,叫看牛人卖出去,嘱咐只卖一两八钱。路上遇到何屠户,就按这个价买去了。后来有一个农夫,看见这条牛很强健,就把价钱提到二两六钱,买回耕田。这条牛很善耕田,而且不要人去照管。有一天无故死在山岩下,农夫非常遗恨。不久他知道了牛是从富翁家里卖出的,就问这条牛为什么只卖一两八钱。富翁说:“这条牛就是王彦须,他只欠我一两八钱。”何屠户一听,忽然有所觉悟说:“王欠我肉钱八钱,所以我就多卖八钱了。”过了一段时间,农夫也恍然大悟说:“我曾经欠王彦须的银钱未还,到今天就还了。”大家都感叹因果的奇妙。
(按)禁宰耕牛,律有明文。每见禁榜徒悬,鼓刀如故者。由于禁之不得其道耳!若其见有牛肉,听各色人等,皆可持赃出首,衙役一无拦阻,随拘卖肉之人,根究杀牛处所,取其盆堂锅灶而拆毁之。且罚其所有,以赏出首者。仍月月遣人密访,自无蒙蔽之患。
(按)禁宰耕牛,政府有明文规定。但是,常常看见公告贴在墙上,杀牛依然如故。这是因为禁止不得法啊!只要一看见有牛肉,不管什么人,都可以拿赃告发,官员无一拦阻,随即捉拿卖肉的人,追究杀牛的场所,拆毁他们的盆堂锅灶。给违法者处以重罚,给告发人报以奖赏。并且月月派人秘密查访,自然就没有受蒙蔽的祸患了。
勿弃字纸
(发明)人之所以独贵者,以其口之能言也,亦以其手之能书也。手能书,则手亦能言矣。然口之所言,仅闻一世;手之所言,可达万里;口之所言,止于当时;手之所言,可垂后世;口之所言,人以耳听;手之所言,人以目听;口之所言,片时即疲;手之所言,千秋不倦。甚矣!字之有功于人也。世间若无文字,则官吏无以为治,政令无以为凭。岂独家不能家,亦且国不能国矣!人之受恩于字者如此,而谓字纸可轻弃乎!
(发明)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是因为人既能用口说话,又能用手写字。手能写字,那么手也说话了。口里说话,只能使本室人听到;手里所写,能寄达万里之遥;口里说话,只能使当时的人听到;手里所写,可以流传于万世;口里说话,用耳朵去听;手里写字,用眼睛去看;口里说话,一下子就会疲劳;手里写字,世代都不会疲倦。多么伟大啊!文字的功劳。世上如果没有文字,那么政府就无法治世,政令就无法畅通。不仅家不象家,国也不象国了。文字的功用如此巨大,那么我们还能轻易丢弃字纸吗!
字纸固不可弃,字尤不可弃。不顺乎亲,终身弃去孝字;不友于昆,终身弃去悌字。如是逐一检点,则字之为我弃者,多矣!若夫裹物糊窗,狼藉委置则不过字纸耳!
字纸当然不能丢弃,文字更加不能丢弃。不和顺亲人,一生就丢弃了孝字;不友爱兄弟,一生就丢弃了悌字。如此一一检查,那么被我们丢弃的字就很多了。至于包东西,糊窗子,到处乱堆乱丢,只不过是字纸罢了!
或疑苍颉造字,开万古文字之源。但当天为雨粟耳,奈何鬼复夜哭乎?不知世间文字,既有正用,既有邪用。天之雨粟,因正用也;鬼之夜哭,因邪用耳。
有人怀疑苍颉造字,开辟了万古文字的渊源。他认为既然造字,就应当只有上天雨谷,为什么还有饿鬼夜哭呢?他不知道世间文字,既有正用,又有邪用。上天雨谷,是因为正用的缘故;饿鬼夜哭,是因为邪用的缘故。
补充:在当代社会里,文字的功用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用减少,邪用上升。文字的教育性一天天减少,而它的商业性一天天增加。文字广泛用于商品、广告、包装等牟利的场所,到处乱丢乱放的现象司空见惯。甚至已经发展到与淫秽为伍,诲淫诲盗的书籍和录像象瘟疫一样正在流传,神圣的文字已经严重贬值。没有文字,人类的一切文化遗产将丧失殆尽,人类赖以生存的一切文化知识也将不复存在。但是,文字作为一种工具,既可以传播文明,也可以传播罪恶。传播文明的文字,我们应该倍加珍惜;传播罪恶的文字,我们应该立即焚毁。
对于文字本身来说,它没有阶级属性,也没有好坏之分,但因为它是传播文明的使者,所以我们对待一切文字就不能等闲视之。那么随便丢弃字纸,自然就不是一种文明的举动了。既破坏了环境,又是对人类文明的轻蔑。所以一切废弃的字纸,应该有一个统一的堆放场所,并定期作以妥善的处理,最好是送到造纸厂去造纸。在家庭里面,不要随便把字纸丢进垃圾堆,也不要拿有字的纸去包装物品。破损不能再看的善书,应该恭敬加以处理,所焚烧的纸灰,应该放入河流之中。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文字,使人类的文明长存不衰!
下附征事(三条)
焚经绝后《汇纂功过格》
武功县西有寺,内积毁废佛经一藏。康对山少时,与同庠五友,读书其中。时值隆冬,四生用废经以烧炕,一生用以烧洗面水。对山心诽之,不敢言。其夕,康梦三官排衙,盛怒烧经者,断云:“皆合灭门绝后。”判用水洗面者,削去前程。复责对山云:“汝何不言?”应云:“吾年幼,心知不可,不敢言耳!”官云:“一言劝解,可免罪矣,今姑恕汝。”寤而志其事于书末。不数年,四生合门病瘟疫死,洗面生试辄不利,以训蒙终身。
武功县西有一座寺庙,庙内积有毁坏废弃的大藏经。康对山年少时,曾经和五个同学在庙里读书。当时正是寒冬,四个人用废经烧火取暖,一个人用废经烧洗面水。对山在心里指责他们,但口里不敢说。当天晚上,康梦见三官上堂,大怒烧经的人,判四人灭尽全家,判烧水洗面的人考试不中。又指责康说:“你为什么不说话?”康回答说:“我年纪最小,虽然知道他们的做法要不得,但是口里不敢讲。”官员说:“一句话劝解,这五个人就可以免罪了,现在就免除你的过错算了。”康醒来后,把这件事记录在书的后面。没有几年,那四个人全家得瘟疫,都死光了,烧水洗面的书生,多次考试都考不中,最后以教童生而告终。
(按)世间废书,皆可焚化,独佛经不可焚化者。以其福慧及人,远胜世间书籍耳!盖同一字也,其间轻重大小,判若天渊,典谟誓诰,固不可与小说同科也。今以不识字者,与识字者较,则识字者胜矣;以略识字者,与博古通今者较,则博古通今者又胜矣。世间书籍,止能说天下事,不能知天上天外事。若博览佛书,则极龙宫海藏之神奇,前劫后劫之旷远,十方国土之浩繁,皆能略知其概,胸襟迥越寻常。夫以不识字之人,告以唐虞三代之治,尧舜周孔之名,彼必以为惊于视听。以仅读世间书籍之人,示以三藏十二部之文,四十九年所说之法,彼以以为恍惚难稽。势固然也!又况改恶修善之因缘,教外别传之宗旨,其源皆本佛书,而谓焚化可无罪乎?况复亵黩一至烧炕烧洗面水乎?将永堕地狱,长劫受苦,永无出期矣!绝门穷困,尚未足矣,尽其辜也!(炕,北方火床;康对山名海,成化时状元,文行兼优)问:“经之完备者,固不可焚。若既破坏不全,将若之何?”答:“破极若焚,其灰当用净布包裹,送大江大海中可也。至于卍字,为如来心印,尤不可亵黩。”
(按)世上的废书,都可以烧化,唯独佛经不能烧化。因为佛书给人的福慧,远远胜过世上一切书籍啊!同样是一个字,俗书和佛书相比,它们之间的轻重就相隔天远。它蕴含着雄才大略和敦敦告诫,绝对不能和平常的小说同等看待。现在把不识字的人,和识字的人比较,那么识字的人就强了;把识字的人,和博古通今的人比较,那么博古通今的人就强了。世上的书籍,只能说天下事,不能知道天上天外的事。如果博览佛书,那么龙宫海藏的神奇,前劫后劫的旷远,十方世界的浩繁,就都能知道大概了,将远远胜过一般人。向不识字的人,去讲唐虞三代的情况,尧舜周孔的名字,他一定会感到非常吃惊。向只读世上俗书的人,告诉他三藏十二部的内容,四十九年所说的佛法,他一定以为不可捉摸难找根据。形成了定势,习气就难改了啊!何况改恶修善的因缘,教外别传的宗旨,都来源于佛经,如果说可以烧化,能够没有罪过吗?又何况亵黩的程度到了烧炕烧洗面水呢?这些人将会永远堕落地狱,无数岁月受苦,再也没有出来的希望了!全家死尽,穷困潦倒,怎么能抵偿他们的罪过呢?有人问:“完整的佛经,当然不能烧化。如果是破坏不回答是:“已经破坏,如果烧化,那么遗留下来的灰,应当用干净的布包裹起来,再送到大江大海中去就可以了。至于卍字是如来的心印,特别注意不要亵黩。”
捐灰减算(同前)
槎溪朱宁约,字士丰,留心书法。康熙乙丑二月,以微疾亡。知交哭之,忽苏曰:“吾寿该四十二岁,,以平日勤于学字,随意焚化,散弃其灰,不知珍惜,阴司录过,减吾五年,今三十七,数已尽矣。诸君当知字灰,慎不可弃。”言讫,仍瞑目逝。
槎溪朱宁约,字士丰,爱好书法。康熙乙丑二月,得小病就死了。朋友痛哭,他突然苏醒过来说:“我的寿命本来应该有四十二岁,因为平时经常练习写字,写完了就随便烧化,乱撒纸灰,不懂得珍惜,阴司就记录了我的过失,减了我五年寿命,今年已经三十七,我的命数该尽了。各位应当知道,千万不要随便丢弃文字和纸灰。”说完后,又闭下眼睛死了。
(按)若云字既为灰,可以捐弃,则道士焚化章奏,皆在捐弃之数矣。至于瓷器、竹木器所绘字样,砖瓦两头所印福寿记号,往往久滞粪壤中,尤宜禁止。
(按)如果说字已经烧成灰,可以随便丢弃,那么道士烧化的章奏,也都在随便丢弃之列了。至于瓷器、竹木器所画的字样,砖瓦两头所印的福寿记号,往往长期呆在污秽粪土之中,这样的事尤其要禁止。
弃文速果(葛子和面述)
昆庠葛子和,于康熙二十六年,读书于西药师殿之楼下,上为卧室。一日,偶翻溺器,粪浆从板缝滴下,滴污其所读之文,题为“成 谓齐景公曰”一节。随取所污之文,投之于水,未曾洗涤暴干焚化。而是科首场之第三题,恰是“成覵(jian)谓齐景公曰”一节,写至“周公岂欺我哉”,遗去一字而不知。因而帖出。
昆地学生葛子和,康熙二十六年,在西药师殿楼下读书,上面是卧室。有一天,不小心撞翻了便器,粪水从板缝中滴下,污坏了书中文字,文题是“成覵对齐景公说”一节。葛就随便撕下污秽了的文纸,丢进了水里,没有去洗涤晒干烧化。后来这一科第一场考试第三题,正是“成覸公对齐景公说”一节,葛写到“周公难道欺骗了我吗”,漏掉一个字,自己没有发现。于是榜上无名。
(按)焚化秽纸,过犯不小,必洗涤之后,乃可化灰付水。
(按)烧化污秽了的纸,过失不小,一定要洗涤以后,才可以烧化,把灰放进水中。
勿谋人之财产
(发明)各人之财产,由乎各人之福力,并非设谋之可得者。孔子曰:“富而可求,执鞭亦为;如不可求,从吾所好。”求且不可,况于谋乎?
(发明)各人的财产,来源各人的福报,不是阴谋陷害可以得到的。孔子说:“富贵可以求得的话,那么即使去做赶马车的人,我也愿意干啊!如果不能求得,我还是要坚持自己的志向,去做我喜欢做的事。”①求都不可以,何况去谋取呢?
注:
①《论语》述而:“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谋人财产,大抵为室家之计,欲以传之子孙耳!至于为妻孥而作走狗,所弗计矣!《毗婆沙论》云:家中父母兄弟,妻子眷属,唯增贪求,无有厌足。若识得子女是索债之人,室家是怨业之薮,则大梦顿觉,沉疴忽疗矣!岂为其多结冤仇,广行众恶乎?
谋取别人的财产,大抵是为了家庭的利益,想要传给自己的子孙罢了!那些甘心为妻儿作走狗的人,不知有多少啊!《毗婆沙论》说:家中父母兄弟,妻子眷属,贪得无厌,从来不会满足。如果看出子女是讨债的人,家庭是怨业之处,就会大梦顿醒,久病忽愈了!难道还会为家人多结冤仇,作恶受报吗?
下附征事(四条)
怨鬼诉母《怨魂志》
刘宋元嘉中,诸葛护为元真太守,寻以疾亡。其家眷犹在扬都,仅一长子元崇,扶柩归,年方十九。护之门人何法僧,利其赀,挤元崇于水而分其财。是夜,元崇母陈氏,梦元崇历道其父亡时颠末,及被何溺死之事。悲不自胜,且云行速疲倦,暂卧窗前床上,以头枕窗。梦甚清楚,悲号而觉。遂执灯照床上,果有湿气如人形,由是举家号泣。时陈氏有表弟徐道立,适为交州长史,而徐森之,为交州太守。托其按验,果如梦中所言。乃收其行凶二人,皆置于法。
刘宋元嘉年中,诸葛护为元真太守,不久就因病死了。他的家眷还在扬都,由一个年仅十九岁的儿子元崇送灵柩回去。诸葛护的门人何法曾,贪图钱财,冷不防就把元崇推进水里,夺财而逃。这天晚上,元崇的母亲陈氏梦见元崇详述父亲死时前后的情况和自己被何淹死的经过。元崇悲痛难忍,并且说行速匆匆,非常疲倦,就暂时睡在窗前床上,头靠着窗子。梦见情景非常清晰,陈氏在梦中痛哭惊醒。醒后就拿灯去照床上,果然有象人一样大小的一块湿气,因此全家大哭。当时陈氏有一个表弟叫做徐道立,正作交州长史,徐森之作交州太守。托付他们去调查落实这件事,果然如梦中所说。就抓住了两个凶手,绳之以法。
(按)处心丧三年之会,而为杀越于货之谋,名教负人乎,人负名教乎?
(按)处心积虑抓住守丧三年的机会,去谋财害命,是名教辜负了人,还是人辜负的名教呢?
执枪自刃《绣虎轩次集》
梁石柱者,睢陵之富室也。有一子,甚爱之。顺治末年,子十九岁,病笃,梁悲痛不胜。子忽直呼父名而告曰:“吾生前徐州某也,有三百金,与汝前生同贾。吾病痢,于中途如厕,汝乘隙以利刃刺吾胸死。而又自割手出血,证吾家以盗死。吾没后,遂生睢陵王氏,二十年前王某,即吾也。汝后吾三年死,亦生睢陵,即今汝也。昔年吾觅汝不得,偶入县纳条银,忽遇汝于柜间,吾怒甚,夺拳击汝,吾亦不自知其所以也。汝因吾素无一面,反不介意。吾归数日,愤闷而死,故遂生为汝儿,今年十九矣。计吾痘时,汝费若干,延师费若干,聘媳费若干,考试拜门生费若干,其余零星小费共若干,银已还清,但命未偿耳!然汝遇我甚厚,吾不忍言,当别去,弟恐阴府不能宥耳!”遂死。石柱旦夕哭之,语人曰:“吾子孝而慧,恐吾悲,故设为此言耳。天下岂有父子大伦而如是乎?”未几,手砺一枪,或问之,答曰:“今年岁歉,吾处穷乡,藉以自卫耳。”一日以柄著墙,以锋著胸,忽大呼曰:“儿待吾自撞可也!”遂夺身向刃一撞,而枪已入胸七八寸,钉于脊骨之内矣。
梁石柱是睢陵的富户。他有一个儿子,很受他的疼爱。顺治末年,儿子十九岁,得了重病,梁悲痛万分。儿子突然直呼父亲的名字,告诉他:“我前世就是徐州某某,有三百金,和你一起做生意。有一次,我得了痢疾,中途上厕所,你乘机用锋利的刀子刺进我胸膛,我就死了。为了掩盖罪状,你又自己割手出血,证明我是因盗窃而被杀死。我死后,就投胎到睢陵王家,二十年前王某就是我。你比我迟三年死,也在睢陵投胎,就是现在的你。从前我找了你好久都没有找到,有一次,偶然到县里去交纳银钱,在柜台前遇上了你。一看到你,我就怒火填膺,握紧拳头向你打来,当时我和你素不相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但你因为和我素不相识,反而不介意。我回家后整天愤闷,几天就死了,投胎到你家,成为你的儿子,今年已经十九岁了。估计我出痘时,你花了一些钱,聘请老师花了一些钱,娶媳妇花了一些钱,考试拜门生花了一些钱,此外还有一些零星花费,合起来已还清我前世的债,但命还没有偿还。因为现在你对我很好,我不忍心杀你,打算离开你到别的地方去,只担心阴府不会宽恕你啊!”说完后就死了。梁日夜痛哭,对别人说:“我的儿子孝顺聪明,恐怕我悲痛,就说了这一通谎话。天下哪有这样的父子关系呢?”没有多久,他就在磨一把刀,有人问他干什么,他说:“今年是灾荒年岁,我们这个穷乡避壤恐怕会出盗贼,所以就准备自卫。”有一天,他把刀把插进墙里,刀锋对着胸膛,大喊道:“儿啊,你让我自己撞上去吧!”然后就用尽全身力气,向刀锋上撞去,刀尖刺进胸膛七八寸,钉进脊骨里去了。
(按)阳间有负恩之人,冥府无不偿之债。人知今生之债重,不知来生之债尤重。索现世之债者,居于门首,不敢入内,主人犹恶之嫉之。独之索宿生之债逋,则债主直入内房,安然高卧,使欠债者夫妇两人,百般珍惜,乳哺怀抱,迨至年既长大,立将家舍田园,尽行盘折,不留一针一草。回思半世营营,无非借本求息,枉为他人作马牛,岂不愚而可哀哉!
(按)阳间有忘恩负义的人,阴间没有抵赖不还的债。世人只知今生的债重,不知道来生的债更重。讨现世债的人,站在门口,不敢入内,主人还厌恶他嫉恨他。唯独投胎来讨前世债的人,债主就直入内房,安然高卧,使欠债的夫妇两人,百般珍惜,乳哺怀抱,等到年纪长大,就把家产田园,全部荡尽,不留一针一线。回想半生忙碌,无非借本求息,枉为别人作牛马,难道不是很愚蠢和可哀吗?
补:份外之财不可得,不义之财不可取!今天的人,欲壑难填,爱财如命,不惜铤而走险,干下许多伤天害理的坏事,贪得一时福,留下千世债,可悲可怜啊!可见钱财不正是洪水猛兽,毁了多少青春年少的生命!虽有前世之福,今世有财有势,但也当惜福栽福,怎能把福一时享尽,甚至造孽而使后世永成乞丐呢!见钱眼开,更是增长贪欲,自然渐渐走向谋财害命,一失足成千古恨。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必须时刻观心反省,防微杜渐,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只有这样,才能走向大解脱大涅槃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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